錢志庸

Barry Chin

錢志庸律師於英國胡佛漢頓大學取得法律學士(榮譽)學位、於加拿大薩克其萬大學取得工程學士學位,並於美國安得烈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錢律師取得多項專業資格:英國特許電機及機械工程師、香港及加拿大註冊專業工程師,及香港註冊稅務師。於1998年, 錢律師成為香港高等法院執業律師後一直在香港執業,並於2003年成為英國及威爾斯最高法院律師。

錢律師關心社會發展,他現任香港大學工程系榮譽講師、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常務副主席,及美國註冊法務會計協會副會長等多項社會職務。於2016年,錢律師獲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