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教授林峰於1987年畢業於復旦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他於1992年取得新西蘭惠靈頓維多利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於1998年取得北京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林峰於1997年獲認許為英格蘭與威爾斯大律師,並於2000年獲認許為香港高等法院大律師。
 
早於1987年,林峰便開始於大學任教。他曾任復旦大學法學系助理講師,其後加入香港城市大學法學系,現為正教授兼副院長。他亦是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
 
林峰專長於中國法律、憲法與行政法、環境法及知識產權法。他曾多次應香港政府部門、國際及海外本地律師事務所邀請,就中國法律提供專家意見。
 
林峰於2013年獲委任為中國法學會理事。2015年,他當選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最高人民法院附屬組織)理事。他現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