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米勒

William 在亞洲居住逾三十年,包括台北、上海、深圳及香港。他於1994年畢業於新西蘭奧克蘭大學,取得商學學士/法學學士聯合學位,並於2008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企業及金融法方向)。他於1994年獲認許為新西蘭高等法院事務律師及大律師,1996年獲認許於澳洲塔斯曼尼亞最高法院執業,並於2010年獲認許於香港高等法院執業。William 的法律業務涵蓋廣泛的公司及商業事務。他對科技、監管及合規事務深感興趣,亦就公司法、企業管治、董事責任、爭議解決、商業糾紛及訴訟提供法律意見。

William 對中國時事和文化非常熟悉,並能理解普通話。

Miller 先生於2024年12月獲委任為執行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