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一峰

anthony 2[1]蕭律師榮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及香港法律深造文憑,於1995年獲得香港高等法院律師資格,其後亦順利取得英國及威爾斯律師資格及美國紐約州律師執業資格。

蕭律師亦被委任為中國委託公證人及國際公證人。他亦是英國特許仲裁司學會(東亞分會)會員及香港仲裁司學會資深會員。同時蕭律師亦被原香港終審法院李國能首席法官委任為律師紀律審裁團會員。
 
蕭律師為蕭一峰律師行創辦人。蕭律師在民事、仲裁、刑事及複雜商業罪案等訴訟案件方面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其中包括處理全球強制令申請、羈押令申請、司法復核申請、案情複雜的刑事案件、人身傷亡索償、誹謗訴訟等。蕭律師擅長處理有關香港受限制紡織品出口往歐美等地法律事宜,長期為紡織品製造商及出口商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包括配額制度、進出口條例、產地來源及其驗證制度及其他有關的國際貿易條款。